Code for America Summit 觀察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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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e for America Summit 2016 於今年 11 月在美國加州奧克蘭默默的展開了。

與會者來自美國各地、除了各個區域性組織 ( Brigade ) 與潛入政府的合作夥伴 ( Fellowship ) 外,還有來自包含羅馬尼亞、荷蘭、日本、德國、澳洲、台灣、巴基斯坦等地的「Code for XXX」概念團體討論組成一個「Code for All」群體的可能性與想像。

一共三天的 CfA Summit 活動包含了第一天的「Pre-summit」工作坊、以及後兩天的各式議程、主場演講與 Ignite Talk 等活動,由開放文化基金贊助前往的我們分頭取經,除了第一天一同參與了 Code for All Workshop 之外,接下來則由我、小朱 ( Yuren ) 、梅君 ( Mglee ) 、 阿端 ( Ttcat ) 與自費前往的雨蒼 ( Billy ) 協調出彼此的課表,除了避免互相聽到重覆的內容外,也保持各人參與主題的一致性。

與零時政府分散式的社群結構相比,許多國外的公民科技社群組織得更為緊密;或許是因為其結構的關係,這次 CfA Summit 比起 g0v Summit 更像是一個成果發表會,目的是在宣傳與展示 CfA 為政府與民眾所帶來的多項好處與改進,以便為雙方帶來更多、更良性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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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為了獲得未來的資助、捐助人的認可與更多和政府的合作機會,勢必要利用這樣的場合將 Fellowship Program 的成果做最有效的曝光,因此我們除了在會場中看到各組 Fellow 成果展示的攤位以外,也可以在主議程中看見穿插著相當多的 Fellowship Spotl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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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趣的是,Fellows 成果發表通常都是成對登場,一方是 CfA Fellow,另一方則是政府官員,從市長到部門主管都可以看到。從 Code for America 的初衷「向國家引入科技與設計的力量來改善政府的運作」來看,成對登場的雙方就代表了官方與社群,台上展演的情境劇或是對話便成為了雙方合作績效的強力背書。

科技與設計能有什麼想像?這裡所提的科技不一定是「電腦」、「軟體」或「奈米晶圓粹取海洋深層竹碳能量水」之類的表面或膚淺的概念,諸如文化、管理等技巧與思維的演進、甚至光是新概念或是模式都可以成為帶入政府的「科技」。貫穿全場最常聽到的可說就是「精實創業」、「使用者中心」的概念了。「如何在一天之內打造政府系統?」「怎麼從 MVP 來進行使用者行為測試?」「Failed early, failed often」光是半天下來「User Test」這個詞就聽了不下數十次,我參與的其中一個議程還拿出了這樣的圖來說明使用者測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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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像是「User Journey Map」,這在 Design Sprint 一書裡也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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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台灣來的我們很難想像政府單位買單這樣的概念,更別提一個龐大的組織要如何靈活的應付不斷創新的變化。零時政府參與者中也有一些類似的聲音:「我們要從內部改變政府!」「我們應該與政府更密切的合作!」事實上,我覺得這樣的想法很正面、也很正確,或者說 Code for America 的思維也一樣,因此他們就從組織的角度往這個方向來大力推廣,不光是 Summit 這樣的宣傳的方式,從給薪式的 Fellowship Program 角度來看也是一種很有效的方式;零時政府去中心化的執行方式使得各人為自己的專案負責,也因此比較沒有辦法有一個集中式的力道去鍬開政府的大門、系統性的去做創新的合作與改造,甚至各個專案主由於志願式的專案參與,無給薪的情況下不太可能真的撥出足夠的時間與承諾給與公部門,也因此政府單位就很難認真看待這些專案了。

事實上,美國的政府體制與系統也不見得比台灣好到哪去,在議程中就有 Fellow 談到美國政府內部除了像是 pdf 為基礎的報表系統、對於改變所表現的保守心態 ( 「以前就是這樣做啦,還是不要改吧?」這在 “Startup in a Day: how cities use tech to help small business entrepreneurs” 議程中談到 ) 也是非常強烈。這種情況下也就更需要 Code for America 這樣的組織來加速合作的進行了。

就成果發表來說,也許讓人最有感的還是從「你實際上能幫到我什麼?」也因此很多議程都談到改進流程、改善設計等議題;比方說在 “startup in a Day” 議程中穿插了三個城市的網站設計改進案例,裡面談到了一些實際的做法:

有趣的是,當他們進行使用者訪談時才發現,即便政府官員也沒有意識到原來申請流程如此繁複,不光是有數十種執照要申請、還要透過各種不同的管道、甚至連哪種執照要找哪個單位申請都不容易搞清楚。

缺乏批判性

然而 Code for America 這樣的作法會帶來一些缺點,簡單的說就是「權利關係」造成的「迴避利益衝突」— 為了促進合作,監督的力道就弱了;為了打好關係,批判的聲量就小了。在 Summit 中曝光的專案過於強調成果與合作,像是揭露資訊、弊案或是歧視、種族等問題則是完全不會看到。

換個角度來講,零時政府的理念與各個專案不倚靠與政府的合作來發展,因此可以朝各個面向方展,不論是合作型、待用式、或是揭露真相、批評式的專案都有可能誕生;甚至可以說以零時政府專案的角度出發,「Code for Taiwan」這類型的促進合作組織也不是不可能存在。只是這之間的利益、背後的坑主與決策者之間的關係,就得切分得很清楚。

合作與對立,這是不是「Civic Tech」未來都會得面臨到的決擇呢?前幾天有位朋友問我,當你們需要資助才能運作的時候,這些資金會不會就影響了你們的決策?顯然這是無法逃避的一個問題,我初步的想法大概就是「那與其拿人家的錢,不如由我們自己來捐錢吧!」讓一些 g0v project 成長到可以穩定獲利、再將一部份營餘捐回到 g0v ,聽起來不錯吧!( 那還不快點支持 PlotDB!)

事實上來自澳洲的 Enspiral 就是這樣做的,但畢竟要錢容易賺錢難,要是 g0v 專案出了個臉書,當然都皆大歡喜,不過你我都曉得這跟我去中個樂透之後捐個兩億來辦 g0v Fellowship 是類似的道理…

結語

大概就這樣吧,  Take away 如下: